何正海律师亲办案例
姜某某医疗过错纠纷
来源:何正海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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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2月10日,姜某某到重庆XX医院待产,预产期为2月22日,产前检查为健康发育的双胞胎。13日医院于上午10点建议立刻剖腹产,理由是8点钟做胎心监测时其中一个有缺氧征兆,另一个正常。当日下午1点手术开始,2点医务人员告知家属胎儿已出,一个已经死亡,一个在抢救中。后被抢救的婴儿因严重缺氧致脑瘫。该案委托何律师后,经过积极调查取证、封存全部病历后鉴定、诉讼,家属获得了相应的赔偿,并对何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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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正海律师专职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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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何正海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湖北宏朗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专职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201*********8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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